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普高学生招生章程一、院校基本情况学院全称: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校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马鞍山西路1058号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批准成立的时间:2005年5月批准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二、院校简介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位于经济发达、企业密集的全国百强县之首的江苏省昆山市。学校设有工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现代服务学院、管理学院4个二级学院29个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机电一体化技术实训基地、省级先进制造技术共享型实训基地、省级汽车技术服务产教实训平台、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省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等一批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2019年学校成为江苏省民办高校中唯一一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20—2022年学校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物流管理四个专业先后通过中华工程教育学会(IEET)专业认证,增强了学生的国际就业竞争力。三、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四、报考条件1.参加高考报名和体检,且未被之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普高批次的志愿填报。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五、录取规则1、江苏省普通类录取:江苏省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进行排序,同分排位规则依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发布《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仍有同分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2、外省普通类录取规则:外省考生严格执行各省的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本省艺术类录取规则:省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类别省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并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六、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七、收费标准1.2024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详细如下: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每年1510107汽车智能技术180002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180003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8000450060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80005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180006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180007510209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80008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198009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1980010460103数控技术1980011510106移动互联应用技术18000124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1800013510215动漫制作技术1800014550113广告艺术设计200001555010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000016440501工程造价1800017440301建筑工程技术1800018440502建设工程管理1800019440106建筑室内设计1800020530701电子商务1600021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1600022530605市场营销1600023530802现代物流管理1600024530401统计与大数据分析1600025530601工商企业管理1600026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1600027500113高速铁路客运服务1800028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1600029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6000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校具体标准为:1500元/年。八、学生资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000元/年。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4. 国家助学贷款: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申请最高16000元/年的助学贷款。5.参军学生学费补偿,最高16000元/年。九、领导与监督机制1、校领导全过程参与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2、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执行,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电话:0512—57899791十、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马鞍山西路1058号 邮编:215300联系电话:0512―57899791、57899792;传真:0512-57800718咨询QQ:600478307学院网址:www.dyc.edu.cn